去年春晚小品《夢幻家園》如同一部教科書,給打算買房的消費者提供了很好的范本。但是,你真的清楚“為什么呢”背后的答案嗎?
為什么要拿放大鏡看合同?
小品鏡頭:郭達提出按合同要求維修房屋時,蔡明遞上了一只放大鏡,讓郭達在縫里找。
目前沈陽房地產市場上通用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文本(以下簡稱“合同”),由遼寧省建設廳和遼寧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監制。
總計24項條款的合同,除了第1頁商品房買賣合同說明外,其余的18頁全部類似小學生試卷的填空題,文字與橫線(空白處)相交錯。
“沒有專業常識的人想不在簽合同時吃虧,一定要仔細。”北京市弘洲律師事務所主任姜乃芳表示,小品中用放大鏡看合同的說法雖說有些夸張,但這也是因為有部分開發商有“前科”的原因。這才讓小品有了發揮的余地。
為什么最終解釋權歸開發商?
小品鏡頭:合同中規定,如果業主單方面認為房屋質量有問題,開發商將在他們方便的時候進行維修。
最終解釋權究竟是啥?讓開發商可以用“割麥子去了”、“種麥子去了”來“維護”最終解釋權?
姜乃芳表示,法律界對“最終解釋權”沒有準確定義,但“最終解釋權歸開發商所有”的字眼是典型的霸王條款,合同無效。消費者不必像郭達那樣拿著無效合同向開發商討說法,可以直接向當地的工商部門舉報。
為什么實際景觀與承諾不符合?
小品鏡頭:郭達抱怨:“買房時你們說園區里有100多棵參天大樹,實際就是幾棵小樹苗,不仔細看還以為種的蔥呢!”
據記者了解,早在2005年,建賞歐洲就曾開先河,把園區景觀規劃寫入購房合同。
遼寧高校后勤集團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營銷總監李弈霏介紹,在合同的附件中,附上了未來園區景觀的效果圖和文字,是開發商的自覺、自發行為。
由于開發商銷售期房,姑且不說景觀,就是房子本身啥模樣都是未知數。李弈霏認為,把未來發生的內容寫入合同,可以打消消費者購買期房的顧慮。
姜乃芳支招,重視景觀的消費者,可以主動提出將景觀規劃寫入合同。
為什么開發商要扣房不賣?
小品鏡頭:王平扮演的第二個戴著小黃帽的購房者,誤以為郭達是老板,提出買房時卻被郭達告知不賣了。
有了小寶寶的馬越(馬越博客,馬越新聞,馬越說吧)(化名)女士打算換大房子,請老人來照顧寶寶,她購房時經歷了典型的捂盤。
“我去年想買一套離單位不遠的房子,人家告訴我就剩兩套窗戶對著廁所的了。”馬越回憶當時選房的情景,很是無奈。
可神奇的是,馬越在2008年,收到了該項目發送的“通牒短信”:本項目推出最后幾套優質典藏小戶型。這是為什么呢?
其實這個為什么的答案,在小品中蔡明就拆穿了:為什么“老板”不賣房子呢?因為他要漲價。
為什么連售樓處都漏水?
小品鏡頭:蔡明邊跳邊唱:“這里的、這里的、這里的、這里的售樓處漏水了。”
許多項目的售樓處“退休”后,成為業主會所。
“售樓處是開發商的臉。”沈陽宏發房屋開發有限公司銷售總監高健表示,目前售樓處完成使命后,轉而公共設施是一種趨勢,很多開發商本著優質并不浪費的原則建設售樓處,既讓消費者舒適選房,又節省資源讓售樓處“轉行”。
“前提是售樓處和項目在一起的。”高健補充。高健轉而表示售樓處是項目的臉面,像小品中連售樓處都漏水,這樣的開發商能有實力嗎?就算真有實力,消費者可能相信嗎?
為什么要索要收據?
小品鏡頭:王平扮演的一口天津口音的購房者說:“合同和收據加到一塊兒叫證據。”
“由于是小品,說法還是比較籠統的。”姜乃芳表示,根據不同訴訟請求,舉證方要搜集相應的證據,合同加收據不是萬能的證據,但消費者一定記得索要收據。
認購誠意金(VIP卡)是姜乃芳提醒購房者需要注意的特殊情況。“誠意金不是定金,如果交了誠意金而后又改變主意不想買房了,索要收據的,就可以順利退掉誠意金。”姜乃芳提醒。 |